怪癖

(这是Kastner让我做的!一般我不喜欢这样的游戏,但为了练练中文这次可以接受。)

游戏题目:《怪癖》

发一篇日志写下自己的5个怪癖(奇怪的嗜好、异于常人的习惯)。

游戏规则:

1. 首先注明被谁点到名。
2. 写下自己的5个怪癖。
3. 把题目传给另外5个人(不能点已被指定之人)并通知他们。
4. 被点的另外5个人继续做相同的事。

我的5个怪癖:

1. 每天起来以后要过三个小时左右才会觉得饿,所以很少吃早饭。
2. 我能把舌头折起来(这样)。
3. 我能动耳朵。
4. 我能让眼睛发抖。
5. 我会抛球杂技(juggle)。

开始点名:ToddAlaricstickyrice(快把blog修好啊!),riverrichwitheredleaf

Share

John Pasden

John is a Shanghai-based linguist and entrepreneur, founder of AllSet Learning.

Comments

  1. 其实我也不太愿意做这种无聊游戏,不过就当一回傻子吧,哈哈。
    那个……2、3、4条似乎都很BT,尤其第2条(饶了我吧,本来不想讲的,忍不住)。

  2. 其实,已经有一个人点了我的名。我也打算参加,但是还没有想出5个怪癖呢!

  3. You’re too late. 我也已经被另外一个网友点过。贴字已经写好了,很快就要发上去。你只好另外找别人点。本来我也打算点你啊,潘吉!我也得找别人。

    哈哈。我对这种游戏的感觉和你一样,不很喜欢。

  4. 有个不恰当的比方
    说BLOG是个脱衣舞台;
    发明”乖僻”游戏的人
    恐怕自己就是个隐私曝露狂.
    不过板桥先生有过”难得糊涂”之说,
    所以偶尔BTBT也是情理之中.
    我也被拖上过老虎凳,
    尝过辣椒水的味道.

  5. JOHN 你写的有些 不能算是怪癖吧 ~~~ 最多算得上是绝招啊 绝活啊

  6. John, 我还是点到你了,可是不是为了那个“怪癖”游戏而是另外一个。你可以到我的博客来看看。

    你说“因为我点你的时候你还没有在blog上写,还是算!”难道你要我再写五个新怪僻呀?

  7. 不好意思,请恕我冒昧。我本想搜索在美国据点的中文博客的,结果找到了你的博客。进来一看,你玩的这个游戏,在我常去的那个博客前阵子刚刚玩过。真的有点佩服网络的传播性。

    另外跟你招呼的一个原因是看到你写的博客,感觉非常好,跟你问好。:)

  8. 中秋快乐!中秋节接了这个“无聊”的绣球,又抛了5个人做中秋礼物了。我这样做厚道吧。哈哈哈哈。:D

  9. 哟,勉强也挤出五个怪癖来了。到我部落格一游吧!

  10. 哪有5个怪癖这么多!我又不是怪人^_^

Leave a Reply